申請認定著名商標,應當具備下列條件:
(一)商標所有人為在本省依法成立的企業、事業單位和個體工商戶;(二)該商標注冊實際使用3年以上且商標權屬無爭議;(三)使用該商標的商品市場覆蓋面和占有率在省內同類產品中位居前列;(四)使用該商標的商品3年來的主要經濟指標(銷售額、利稅、出口量、創匯額等)在省內同行業中居領先地位;(五)該商標在相關公眾中具有較高的被認知程度;(六)使用該商標的商品質量穩定可靠,具有較高的市場信譽。
新邦代理已成功認定部分案例: